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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忍着就业”谁之过

2001-02-01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近日,笔者碰到一位朋友,问其找到工作了吗,她说已经在一家超市上班快两个月了,可工资还没发,因为经理说了:第一个月工资到第二个月底才能发,而且没有休息日,请假还要扣钱,劳动合同也不签,什么养老保险,失业保险一概免提,想干就干,不想干就走人。面对如此刻薄的条件,她二话都不敢说,一切都忍了,不为别的,就为每个月还能挣五六百元。

目前,我国的劳动力市场确实是“供大于求”,“僧多粥少”,商家、厂家、企业成为就业市场中的施舍者。而许多应聘者为了保住那好不容易到手的饭碗,一忍再忍,一让再让,“忍着就业”已成为眼下就业市场中的一种普遍现象。像笔者这位朋友明明知道商家给她的待遇不合理,可她又能怎么办呢?自己带着一个上学的孩子,每个月要生活,要吃饭,孩子上学要交钱,没有这五六百元,她们的日子就没法过。一些用人单位正是抓住了人们这一心理,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给劳动者应有的待遇,以至于闹出许多劳动纠纷。为此,笔者还从未听说过,哪一家企业因此而受到停业的处罚。甚至社会上有些人把这种现象的产生归结于“就业者”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,就业心态不稳定。“忍着就业”到底是谁的过错呢?

(《北京科技报》2001.1.24王秋生 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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